发布时间:2019年03月08日 来源:衡阳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阅读:140次
县园区管委会,各有关单位:
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不断提升我县科技创新能力,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地组织好2018年县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,县经科信局、县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类别
2018年衡阳县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工业、农业、社会民生、科技扶贫等四类进行分类组织申报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单位条件
1.在衡阳县内注册1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、社团组织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2.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。
3.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技研发优势。
4.具有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,包括科研人才队伍、场地、资金投入和技术装备。
5.在湖南省企业财务会计网络报送系统按要求填报数据。
6.没有到期未验收/结题的县科技项目。
(二)申报项目条件
项目应符合《2018年衡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》要求,鼓励单位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申报。申报的项目应承诺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的2倍以上(社会民生公益类项目可适当放宽)。
(三)项目负责人条件
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(含)以下,在项目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,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,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。限牵头申报1项,参与2项。没有未验收/结题的县科技项目。
三、资助额度
项目采取前资助方式,支持金额具体根据县财政科技事业费用计划安排。
不同类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。
四、申报程序
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相关纸质材料:
(1)2018年度衡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(详见附件)。
(2)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。
(3)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(身份证、职称、学历等)、首席专家资历证明(身份证、职称、学历等)。
(4)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。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,及其他资质证明(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、研发机构证书、产学研合同等)。
(5)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。
五、申报材料
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报好项目申报表,待立项成功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肆份(A4纸,简装成册,含相关附件),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分别报送至县经科信局相关业务股室。
六、申报时间
实行单位申报、专家评审制。项目受理时间从8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。
联系方式:
县经科信局办公室 彭 涛 龙航君 电话:0734-6814253
县经科信局高新股 廖 燕 电话:13787717966
县经科信局农社股 彭衡燕 电话:13875625366
附件:
衡阳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
2018年8月1日